一、政策概述
为持续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,国家延续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。该政策覆盖面广、减免力度大,是广大中小市场主体最为关注的税收优惠之一。准确把握政策要点、规范申报操作,对于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具有重要意义。
二、核心优惠内容
(一)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
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)的,免征增值税。
需要注意的是,销售额的计算口径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、稽查查补销售额、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。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,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。
(二)3%征收率减按1%征收
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该政策适用于绝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的日常经营业务,包括销售货物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、销售服务等。但需要注意,适用5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(如不动产销售、不动产经营租赁等)不适用该减征政策。
三、申报操作要点
(一)免税销售额的填报
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"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"或者"未达起征点销售额"相关栏次。
(二)减征税额的填报
适用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,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÷(1+1%),其减征的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%计算,填写在申报表"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"及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》减税项目相应栏次。
(三)开具发票注意事项
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,税率栏填写"免税"。适用减按1%征收率政策的,可以开具1%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。
四、常见问题处理
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征收率项目的,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征收率的销售额,未分别核算的,从高适用征收率。二是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应开具征收率为1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。三是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,一经选择,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。
泰州市海陵区会计代理协会建议会员单位加强政策学习,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合理选择纳税期限,规范发票开具与纳税申报,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。